第五期(商標撤銷和商標注銷)
1.什么是商標撤銷?
商標撤銷是指商標在不具備注冊條件的情況下卻成功地進行了注冊,商標局經查申請條件不符的話,可以依職權撤銷該商標;也可以由其他單位或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撤銷分為使用不當撤銷、注冊不當撤銷以及爭議撤銷三種。
2.什么是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依照商標權利人申請或商標期滿未續(xù)展,而將注冊商標整體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商標注銷包括申請注銷和商標局主動注銷兩種情形。
3.商標撤銷和商標注銷的區(qū)別
商標撤銷和商標注銷主要有以下兩個區(qū)別:
第一,商標被撤銷后,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商標注銷則沒有類似規(guī)定。
第二,對于商標所有人而言,商標撤銷是被動行為(如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或其他人申請撤銷該商標),而商標注銷則是主動行為(如主動申請注銷商標)。
4.商標被“撤銷”的原因及對策
原因1: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或淪為通用名稱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span>
對策:(1)拿到商標后應該盡量使用商標,別讓其閑置。在使用商標時,要注意收集整理相關使用證據(jù),比如:發(fā)票、合同(或協(xié)議)、包裝物等,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在平時宣傳推廣商標時,應避免用商標代替產品進行宣傳。在使用商標時,可在商標之后加上產品名稱,如將“桑塔納”稱為“桑塔納轎車”,從而避免商標淪為通用名稱。
原因2:不規(guī)范使用,隨意變更字體圖案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span>
對策:我們在平時使用商標時,一定要規(guī)范使用,不要隨意更改商標,商標注冊信息發(fā)生變化要及時到商標局做變更。
5.商標被“注銷”的原因及對策
原因:注冊商標的注銷主要是因為注冊商標十年有效期屆滿。商標權利人在續(xù)展、寬展期內沒有辦理續(xù)展,導致商標局默認權利人不再主張對該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注銷了該商標。還有一種情況是權利人不想再使用該注冊商標,主動申請注銷商標。
對策:我們一定要及時為商標辦理續(xù)展,防止商標被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