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法函〔2019〕21号
清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普法学习计划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现“七五”普法各项工作目标,使我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结合财政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2019年工作部署,坚持德治与法治相融合,普法和依法治理相促进,聚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围绕2019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习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今年1月15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扶贫”,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推进、自贸区建设,做好财政服务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财政系统管理的法治化进程,聚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学习宣传
(一)落实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化安排,推动领导干部、职工宪法学习教育制度化。着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试、依法决策制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推动领导干部宪法法治学习走在前、作表率。充分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法规应知应会专题学考。
(二)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采取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党支部学习、网络学习、设置宣传栏(条幅)、印制宣传传单(小册子)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2019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三)积极参与法院现场旁听和观看庭审视频直播(录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四)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四、学习内容
(一)学习宪法为主体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重点学习《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工作举措
(一)着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试、依法决策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宪法法治学习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局党组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专题影片。
(二)充分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法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法规应知应会专题学考。
(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分类指导,精准普法”的原则,分别对不同对象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社会公众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清远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