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交〔2020〕9號
各縣(市、區(qū))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務中心:
為規(guī)范審批程序,加快審批流程,我局擬將公路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含變更)審批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批需提供材料
(一)請示或函,原件;
(二)項目核準批復、方案批復、初步設計批復(施工圖報批)等,復印件;
(三)修編后的設計文件、概預算文件(軟件版)等及電子版光盤;
(四)專家審查意見或咨詢報告以及執(zhí)行情況。新改建公路、大橋,危橋加固維修改造,新材料、新工藝,技術復雜項目,3000萬以上的項目需提供。
(五)第三方造價審查意見(如有);
(六)以上文件一式兩份,電子文件同時發(fā)送至1497702706@qq.com,2177942663@qq.com。
二、審批流程
(一)收件
1.材料齊全,發(fā)收件通知書。
2.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發(fā)《補正材料通知書》。
(二)預受理(收件后3個工作日)
1.不符合受理條件發(fā)《不予受理通知書》。
2.符合受理條件的發(fā)《受理通知書》。
(三)概算預算審核
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對概預算進行審查。
(四)設計批復
1.市交通運輸局對圖紙進行審查,結合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造價審查等意見,出具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批復。
2.批復文件通過OA辦公系統(tǒng)交換,或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交通運輸局窗口取件。
(五)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三、聯(lián)系方式
市交通大廈801室基建管理科,電話:0763-3369121;
市交通大廈701室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造價部,電話0763-3378176;
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交通運輸局窗口,電話:0763-3370862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