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普法內容 | 普法對象 | 普法目標 | 具體措施 | 責任部門 |
1 | 習近平法治思想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社會群眾 | 提升法治素養(yǎng),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本領,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教育向基層延伸,向群眾貼近。 | 通過媒體、網絡、宣傳欄等載體,結合“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等普法活動全面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宣傳和大眾化傳播。 | 教育督導室(行政執(zhí)法科)、德育安全科、各科室 |
2 | 黨內法規(guī) | 全市教育系統黨員干部 | 全面提升黨員干部黨性錘煉和修養(yǎng),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素質和責任感、使命感。 | 主題培訓學習、會前學習、各黨支部集中學習、個人自學、廉潔主題教育活動等 | 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局機關黨委、局機關各黨支部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中小學生、社會群眾 | 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使廣大教育系統干部職工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熟練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能自覺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指導教育各項工作。 | 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系列活動;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組織中小學生開展“學憲法 講憲法”和“憲法衛(wèi)士”在線學習活動。 | 德育安全科、教育督導室(行政執(zhí)法科)、局機關各科室 |
4 | 《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職業(yè)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國旗法》《家庭教育促進法》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中小學生、社會群眾 | 推動教育系統各級領導干部深入領會教育法律法規(guī)的重要內容,增強依據教育法保障推動教育改革、破解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能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促進家校共建。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通過學校法治副校長宣講、思政課、主題班會、家長會等進行學習宣傳;通過網絡媒體、宣傳欄加強宣傳。 | 局機關各科室 |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社會群眾 | 提升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安全和保密意識,提升工作能力。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 | 教育督導室(行政執(zhí)法科)、辦公室 |
6 | 《公務員法》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監(jiān)察法實施條例》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 | 提升教育系統干部職工依法行政能力和廉潔自律意識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 | 人事科、教育督導室(行政執(zhí)法科) |
7 | 《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 | 提升教育系統干部職工行政執(zhí)法能力和防范化解風險能力。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以案釋法教育、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 | 教育督導室(行政執(zhí)法科)、局機關各科室 |
8 | 《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 《清遠市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 《清遠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等地方性法規(guī)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社會群眾 | 提升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和社會大眾對清遠地方性法規(guī)的知曉率,促進全市群眾遵法守法。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通過網絡、媒體等加強社會面宣傳。 | 教育督導室(行政執(zhí)法科) |
9 | 《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民辦學校、社會群眾 | 提升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和社會大眾對民辦教育的知曉率,促進民辦教育高質量發(fā)展。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通過網絡、媒體等加強社會面宣傳。 | 職業(yè)與高等教育科 |
10 | 招生考試、學籍管理、教育收費等教育政策法規(guī) | 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和教職員工、社會群眾 | 提升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和社會大眾對教育政策法規(guī)的知曉率,促進教育法治化建設和高質量發(fā)展。 | 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通過網絡、媒體等加強社會面宣傳。 | 局機關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