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慈善?
慈善,就是慈心和善舉,是對人的一種同情心、愛心,以及幫助他人的美好行為。慈善既可以是救助弱勢群體,也可以是增進他人福祉的其他善行,是一種廣義的慈善。
長期以來,人們對慈善的理解更多是同情和幫助弱勢群體,而這些是狹義慈善的表現(xiàn)。
什么是籌款?
籌款,通常是指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為達成自己的使命和目標,比如為了解決某個社會問題,實現(xiàn)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幫助解決某類困境群體的需求,然后在合法合規(guī)的前提下通過公開募捐、定向募捐或申請資助等方式獲得第三方無償贈予財產的活動。
公募行為和非公募行為的區(qū)別究竟在哪里?
①收入來源不同:
公募可以依法向全社會開展募捐;非公募則是自己出資,將一定款項用于慈善事業(yè),也可依法接受來自特定范圍的捐助,捐助者是企業(yè)或個人。
②支出比例不同:
公募依法將上一年總收入的70%用于第二年的支出,人員和辦公經費不超過支出的10%;非公募則是第二年的支出不少于上年結余的8%,人員和辦公經費不超過支出的10%。
個人是否開展公開募捐?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會公眾的公開募捐和面向特定對象的定向募捐。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
綜上,個人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但可以依法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捐贈人在捐贈前,有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
1、捐贈人有自主選擇權,善行皆出于自主自愿。
2、捐贈人有權要求社會組織提供能證明其合法身份、資質的證書等材料。
3、捐贈人有權要求社會組織開具捐贈票據(jù),不過目前有部分社會組織可能無法開具捐贈票據(jù),捐贈人需要提前問清楚受贈社會組織是否可以開具捐贈票據(jù)。
4、捐贈人能不能享受稅收優(yōu)惠,取決于受贈主體或捐贈用途。
5、捐贈人有知情權,受贈社會組織有義務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信息。
6、捐贈人有權監(jiān)督捐贈財產的使用情況。
7、捐贈人可以為捐贈的項目或成立的專項基金冠名。
8、社會組織和媒體、公眾有義務尊重和保護捐贈人的隱私權。
9、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財產。
10、捐贈人捐贈的物資,最好是受贈方確實需要,且有使用價值、質量合格的物資。
11、捐贈人在捐贈時,不能附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的條件。
12、捐贈人有履行捐贈承諾或捐贈協(xié)議的義務。
部分內容來源:《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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