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遠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清遠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黎建華
為更好推動我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我局牽頭起草制訂了《清遠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并于2020年7月14日發(fā)布,8月15日實施?,F就《清遠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更好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金融與產業(yè)有效融合,充分發(fā)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效應,實現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理順工作流程,解決市內更多輕資產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yè)融資難問題,降低企業(yè)綜合融資成本,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該《試行辦法》。
二、制定依據
起草該《試行辦法》的主要根據《中國銀保監(jiān)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版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jiān)發(fā)〔2019〕3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建設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試點省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56 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知識產權服務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粵府辦〔2016〕49號)等文件精神,參照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等地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工作目標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質量提升工程,通過建立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進一步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輕資產”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yè)提供新的融資渠道,優(yōu)化我市營商環(huán)境和創(chuàng)新環(huán)境。
四、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
?。ㄒ唬┲饕胧?/p>
《試行辦法》明確,風險補償資金由省財政專項資金和市信用擔保基金配套資金組成。資金用于鼓勵、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中小微企業(yè)的信貸力度,對合作銀行根據本辦法為中小微企業(yè)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生的不良貸款本金凈損失按一定比例予以分擔。
?。ǘ┲饕獌热?/p>
《試行辦法》共分為總則、風險補償金的使用、貸款額度及備案、風險補償金運作程序、項目管理及風險控制、監(jiān)督管理和附則共七個部分。
(三)主要內容解讀
《試行辦法》對風險補償金的資金來源、扶持對象、扶持范圍、扶持條件、管理機構、合作金融機構,以及不良貸款風險補償處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和細化。
《試行辦法》明確了建立風險補償金使用管理聯(lián)席會議制度,成員由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清遠銀保監(jiān)分局組成。
《試行辦法》中要求,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扶持的企業(yè)須在清遠市行政區(qū)域內登記注冊經營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清遠市為主要納稅地,持續(xù)進行研究開發(fā)、生產和服務,運用自主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并能夠提供資金用途、融資需求說明或項目可行性報告等。每家企業(yè)每年最多可申請1個風險補償項目;每個風險補償項目代償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貸款期限不定,所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只在本辦法有效期提供備案及風險代償。
《試行辦法》規(guī)定,經備案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合作銀行確認借款人無法正常還款即列入不良貸款項目,由貸款銀行履行訴訟責任,經法院立案后,即可向清遠市金融服務中心申請啟動風險補償程序。
附件:
關于印發(fā)《清遠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