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州市水務工程建設事務中心:
我局于2024年12月30日受理你中心提出的潭嶺灌區(qū)延續(xù)取水許可申請有關材料。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十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第二十二條和《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四十條第二款,決定準予延續(xù)。具體審批意見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潭嶺灌區(qū)繼續(xù)在潤溪水電站引水陂、星子河坑仔口攔河陂、潭嶺水電站尾水處采用蓄水和引水的方式取地表水,用于農業(yè)灌溉用水。年最大取水量5266萬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64.72萬立方米(相應取水流量7.51立方米每秒),項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國家及我省用水定額指標要求。
二、你中心應強化水資源保護,做好計劃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檔案管理制度,并依法配合與接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三、取水許可證有效期五年(2024年12月31日至2029年12月30日),《取水許可證》編號為 C441882S2024-0003。該取水許可證為電子證照,請自行下載附件1查看取水許可證(附件2)。
附件:1.電子證照專用軟件
清遠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