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委托有關單位負責市本級發(fā)證礦山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服務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歡迎具備條件的單位參與報價。
一、項目名稱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服務。
二、報價控制金額
以實際評審方案的數量結算,報價時列明大型、中小型礦山評審服務費用,單宗方案最高限額35000元(叁萬伍仟元整)。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服務內容:負責市本級發(fā)證礦山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服務,包括協助主管部門對方案進行初步審查、組織并邀請專家查看現場、接送專家及安排會務、出具專家評審意見等?! ?nbsp;
(二)服務期限:選定單位后,簽訂委托評審服務協議1年。
四、報價單位的資格要求
(一)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guī)〔2016〕21號)相關要求,報名單位應為具有一定技術力量的事業(yè)單位或行業(yè)組織。
(二)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證件)。
2.具備履行協議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證明材料。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提供在“信用中國”中沒有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截屏。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 具有相關業(yè)務經營資質,具備在清遠市持續(xù)跟進服務的能力和相關項目工作經驗。
五、報價單位需提供基本資質證明文件
(一)《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須加蓋公章,生產經營范圍須與本項目相關);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三)承擔過類似項目的清單,必要時提供合同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六、報價方式
各參加報價單位須根據項目需求制定報價文件,連同資質證明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17時30分前通過郵寄到達或現場送達至清遠市自然資源局修復科。
七、詢價結果確認本次詢價對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標資料統(tǒng)一開封,由我局研究決定項目承接單位,并將詢價結果反饋至詢價單位。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藍先生,聯系電話:0763-3375003; 地 址:清遠市人民二路13號交通大廈616室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