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就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遵守“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guī)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嚴禁新增違法建設。黨中央、國務院明確2020年7月3日之后亂占耕地建設的房屋(含住宅類、產業(yè)類、公共服務類等)屬于新增違法,要堅決實行“零容忍”,從嚴整治。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jīng)批準,不得占用耕地進行建設,對頂風作案的新增亂建耕地建房問題發(fā)現(xiàn)一起拆除一起,從嚴從快嚴肅查處、嚴厲打擊。
三、嚴肅問責追責。對拒絕糾正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zhí)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支持、參與、包庇、縱容、串通非法買賣土地、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國家公職人員,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歡迎廣大群眾就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63-8718133(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