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教督〔2015〕5號
關于聘任聶煒等10位同志為清遠市人民
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園):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依法開展教育督導,推進依法治教,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根據(jù)《教育督導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4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清遠市教育局審批,清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決定聘任聶煒、蒲曾淳2位同志為清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督學,任職期限為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劉能劍等8位同志為清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職期限為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督導室督學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各人2014年12月的金額為基準由原單位發(fā)放。
附件:清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聘任督學名單
清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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